假离婚的原因有几种

2021年8月20日 15:56 来源:网络 / 作者:新馨女生网

改革开放以来,离婚成为社会较为普遍的现象,离婚率呈逐年递增趋势。伴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,“假离婚”的现象也呈增长势头。

有些人借助当前较为便捷的离婚程序,通过“假离婚”恶意规避法律,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那么假离婚的原因有几种?

一、转移财产,恶意赖债。夫妻一方因生产经营不善,或长期低收进高消费,导致欠下沉重债务。

面对债权人的追讨,债务人为了赖债,迅速与配偶离婚,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协议内容中的权利、义务明显不对等,财产都回配偶所有,自己则形单影只,离婚后行踪不定。

债权人将其找到,债务人以“空手”相对,令债权人毫无办法,即使起诉到法院,胜诉后也难以执行。

二、逃避责任,抗拒赔偿。“假离婚”的夫妻一方是侵权责任人,由于重大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。

为推卸将来应承担的经济责任,侵权责任人一方面与受害人周旋,拖延受害人到法院起诉的时间,另一方面则加紧办理离婚登记手续,将财产确权给将来不承担经济责任的配偶方,造成侵权人无力赔偿的假象。

三、房屋拆迁,骗取补偿。在旧城改造和城市扩建过程中,部分老城区或城市近郊区域内的住户需要予以拆迁安置。

由于拆迁补偿政策对无房户有一定照顾,甚至部分补偿款项以户为单位发放,于是一些住户得知拆迁消息后,为获取更多的补偿款或住房安置面积,夫妻双方紧急离婚。

或者住房回一方所有,或者由一户分为两户,骗取非法利益。实践中,也有些夫妻是为了骗取低保、出国等原因而“假离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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